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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許多機會和許多人交換『一個人』的生活經驗,幾乎每個單獨居住的人都會提到幾點類似的經驗:

『感慨著:會不會我死在屋子裡面很久,也沒有人發現。』
『無論多晚回家,屋子永遠是暗的,沒有燈、沒有人等門。』
『夜半時睡不安穩,擔心突發的意外:地震、小偷、火災….還有怕鬼….』
『常常吃著泡麵、抱著電視度過每一夜。』
『生活裡所有的問題都只能靠自己解決,好想有人可以靠一下。』
『生活真是一成不變,沒有什麼新鮮事,過一天算一天。』
有的人會說服自己,不要這麼脆弱膽小,要堅強勇敢起來。
有的人則是盼望著有另一個人的出現,結束他/她這樣的日子。
這兩種心情我都有過,但現在的我有第三種心情:既然「現在」是一個人,就好好過一個人的生活。
社會上有太多人羨慕別人的生活,總以為別人的生活是比較好的,總以為自己是最難受的。「辛苦」人人都有,實在沒有必要比較誰的生活最難過,來誇耀自己或鄙視自己。
過去我在婚姻中時常聽人這麼跟我說:
『你結婚真是幸福,有老公疼,不像我們嫁不出去,沒人愛。』
現在恢復單身則聽人這麼跟我說:
『妳單身真是太好了,不要輕易結婚,不要生孩子,結婚和孩子都是束縛。』
生活裡常有不喜歡自己生活的人。不喜歡自己的生活、不喜歡自己,當然會羨慕起另一種生活,以為另一種生活就是幸福的保證。

但弔詭的是,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即使有機會換到另一種狀態,還是會不喜歡自己,還是會覺得自己的日子並不如意。

問題不在於生活的型態,而是在生活的心態。
一個不喜歡自己、不照顧自己的人,會拿別人的生命來搪塞自己的生命,把別人的生命當做主體,忽略與漠視自己生命的主體。不會在乎自己與關照自己的人,到了另一種生活狀態仍會覺得被漠視與忽略,還是會覺得不被看重,空虛感始終存在。
而必須為別人而活的人,更是無法看見自己的空洞。
電影「時時刻刻」裡的梅麗史翠普不願罹患愛滋的摯友查理消沈,不願他放棄生命,每日前往照顧他的生活起居,希望他還是能活得有希望。但對查理來說,他已厭世了,他已承受過多的痛苦了,他已不想「再」為了她苟延殘喘的活著,他激動的說:「妳要我為妳活多久?我已累了。如果沒有我,妳要怎麼活在這世上?妳看看自己的生命吧!沒有我,妳多麼的微不足道….」
第一次、第二次看這部電影時,我完全看不懂,直覺這個查理真是過份,不感恩圖報朋友的付出。但事隔多年後,我卻看到了另一番意義~查理是個多愛她的朋友的人,他多希望她能好好正視自己的生命,無論它是過的如何,那都是她的生命,他希望她真的能過的好,若她一直依附著他的生命才有活著的意義,那當他走了,她又該如何呢?
多少人渴望著婚姻、進入了婚姻,最後仍是失去了伴侶,變成一個人。
多少人懼怕著婚姻,最後卻遺憾錯過了另一個人,沒有選擇的始終一個人。
這樣的『一個人』都是出於不得已,都不是出於選擇,所以總讓人忿忿不平,自憐自怨。
我過了好長一段這種日子,不喜歡自己、不滿意生活,覺得自己狼狽與不堪,那段日子以為自己是因為『失去另一半』、『失去大屋子』、『失去一切行頭』、『失去社會位置』、『失去令人稱羨的生活方式』、『失去無懈可擊的優勢』……才會變得如此可悲與可憐。跌跌撞撞這些年,終於明白,讓我可悲與可憐的不是失去這些,而是失去「喜愛自己」。
不喜愛自己的生命狀態,便會沒緣由的羨慕著他人的生命,以為他人真是得天獨厚,沒有吃什麼苦頭,就能拿、得這麼多,怎麼自己這麼的努力與吃苦,卻始終不如意。
就像我不常說我所受的苦,與遇到的困難,有人就以為我真是幸運得不得了:有這麼多工作找我、可以發揮自己的專長、有個案可以接、學位很快拿到、書一本一本的出版。
他們沒有經歷過是我曾經如何接洽著出版社、如何接受出版社的退稿與不理睬、如何學習和出版社交涉。

他們沒有經歷過是我如何為著我的生計,上山下鄉的跑行程,一個禮拜坐數趟飛機、火車、捷運,忍受著身體的疲累,頭痛、胃痛、嘔吐、氣虛.....只為著多和社會的各個單位接觸,讓更多人認識我。

他們沒有經歷過是我曾經如何被質疑學歷、資格、資歷,被不信任,卻強忍著受辱感,只想著把工作做好。

他們沒有經歷過的是我曾經望著整整一兩個個月沒有工作行程的行事曆發呆,為著各項開銷憂心,卻無人可求助的焦急,輾轉難眠。
這是我的經歷,但我已經選擇不再抱怨了,因為我深深知道這是我的選擇。不是出於不得已、不得不。
我看見這一種生命狀態正是經驗為自己生命負責的最佳時刻。

沒有人會收尾巴、沒有人可依靠、沒有人會隨時伸出手,我要學會信任自己、要學會為自己付出、要學會正視自己的生命主體、要學會聽自己的聲音、要學會認識自己、看重自己。
對我來說,這是一個人住的生活最重要的功課,無以逃避面對自己。
同時,也在學習安於活在與自己相處的時刻;當我吃飯便享受吃飯、當我睡覺就享受睡覺、當我安靜便享受安靜、當我閱讀就享受閱讀、當我書寫就享受書寫、當我哭就享受哭、當我累就享受累…….
在我還是一個人時,就好好的享受與活在一個人的生活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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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EL8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